06/10/2026
✅ 運輸署對棄署車輛修訂新法例(2025年12月22日生效)
1. 當架車連續2年冇領牌,運輸署會出書面通知寄畀登記車主
2. 收到信起計3個月內,車主只可以揀其中一樣:
◦ 方案A:幫架車續領車牌,繼續使用
◦ 方案B:正式劏車(註冊拆車場),拿拆毀證明書,交TD184表格去運輸署取消車輛登記
◦ 方案C:將車永久運離香港出口,提交出口文件取消登記
◦ 方案D:有充分理由,向運輸署申請豁免。
3. 3個月限期唔做任何動作 = 犯法
◦ 首次定罪:最高罰$10,000同監禁3個月
◦ 再犯:最高罰$25,000同監禁6個月
◦ 額後懲罰:運輸署可以拒絕幫你名下任何車輛續牌、過戶、甚至影響你駕駛執照申請